案件描述
案情:
李某某与王某某系再婚家庭,李某某有一子李某,王某某由子三女二男五子女。婚后李某某与王某某将其名下一处房产赠与给李某,并签署赠与协议,协议约定该房产赠与李某,二位老人有权居住到百年之后,随后对该协议进行了公证,之后李某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承担该房屋部分购房款,但房屋一直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二位老人一直在该房屋居住,2009年王某某去世,其子女三女二男五子女以该房产属于王某遗产并出具了王某某经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为王某某将诉争房产的份额处分给三男二女五子女。无奈李某将上述三女二男五被告诉至人民法院。主张确认该房产为李某所有,并要求五被告配合办理该诉争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本人接受李某委托后经认真查阅有关证据材料,认真分析案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判决结果:
案件一、二审开庭审理,双方法经过激烈的法庭院辩论和举证最质证,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我方的全部充分诉讼请求,委托人价值二百多万元的房产得以保全。委托人对律师工作也给予了肯定。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案情:
李某某与王某某系再婚家庭,李某某有一子李某,王某某由子三女二男五子女。婚后李某某与王某某将其名下一处房产赠与给李某,并签署赠与协议,协议约定该房产赠与李某,二位老人有权居住到百年之后,随后对该协议进行了公证,之后李某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承担该房屋部分购房款,但房屋一直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二位老人一直在该房屋居住,2009年王某某去世,其子女三女二男五子女以该房产属于王某遗产并出具了王某某经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为王某某将诉争房产的份额处分给三男二女五子女。无奈李某将上述三女二男五被告诉至人民法院。主张确认该房产为李某所有,并要求五被告配合办理该诉争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本人接受李某委托后经认真查阅有关证据材料,认真分析案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判决结果:
案件一、二审开庭审理,双方法经过激烈的法庭院辩论和举证最质证,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我方的全部充分诉讼请求,委托人价值二百多万元的房产得以保全。委托人对律师工作也给予了肯定。